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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务受理须知

 一、新接水:

1、单位:

1)申请书(加盖单位公章),到用水所在地营业窗口办理申请手续。

2)新接水项目需提供如下材料(复印件):

①项目批文。

②规划许可证及建筑施工许可证。

③营业执照。

④给排水总平面图和建筑总平面图(电子图)。

⑤泵房接排水平面图和系统图。

⑥消防给水批文。

⑦门牌号批复。

二次供水设施施工委托意向书或供水设施质量保证承诺书

2、居民:

1)申请书,到用水所在地营业窗口办理申请手续。

2)房产权证明、身份证复印件或相关证明。

3、鱼塘、虾塘、租用村仓库、房屋或者租用村地用水等一律由村委会提出申请。

二、总表分装:

1、申请书,到用水所在地营业窗口办理申请手续。

2总表内全体用水居民同意。

3、物业公司对住宅用水设备和供水管道进行核查和改造。

4、符合条件后,由用水居民向物业或公房产权管理人提出申请。

5、由物业或公房产权管理人向供水企业提出申请。

6、实施分装前,应结清原总表水费。

三、改接业务(口径更改、水表移位):

1、申请书(单位和居民分别参照单位、居民用户报告格式标准),到用水所在地营业窗口办理手续。

2、房产权证、营业执照、最近一次的水费发票等材料(复印件)。

四、企业信息变更到用水所在地营业窗口办理,需提供如下资料:

1、申请书(加盖单位公章)。

2、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
3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。

4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。

5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。

6、法人身份证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(委托书)。

五、停用水(销户):

1、申请书(单位和居民分别参照单位、居民用户报告格式标准),到用水所在地营业窗口办理手续。

2、房产证、营业执照、最近一次的水费发票等材料(复印件)。

3、单位应支付相关的工料费。

六、用户变更过户:

1、申请书(单位和居民分别参照单位、居民用户报告格式标准),到用水所在地营业窗口办理手续。

2、房产证、营业执照、最近一次的水费发票等材料(复印件)。

七、用水性质变更:

1、申请书(单位和居民分别参照单位、居民用户报告格式标准),到用水所在地营业窗口办理手续。

2房产权证、营业执照、最近一次的水费发票等材料(复印件)。